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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3.2 操作流程
(1)汇款人要求退汇
①汇款人要求退汇时,对收款人在汇入行开立账户的,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银行不负责办理退汇。对收款人未在汇入行开立账户的,应由汇款人备公函或本人身份证连同原电汇回单交汇出行办理退汇手续。汇出行柜员接到汇款人交来的退汇函件或身份证件以及回单,应填制一式二联“退汇通知书”(用异地结算通知书代),在第一联上批注“×年×月×日申请退汇,待款项退回后再办理退款手续”字样后,交给汇款人,第二联与公函和回单一起保管,并向汇入行发送电子信息。具体操作见第五章电子汇兑往来业务和第六章大额支付系统业务。
② 汇入行的处理
汇入行柜员收到发报行(原汇出行)电子退汇信息,如该笔汇款已转入“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尚未解付的,应填制一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按照发送往账的要求办理退汇。具体操作见第五章电子汇兑往来业务和第六章大额支付系统业务。会计分录:
借: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贷:电子汇兑往账或大额支付往来
如该笔汇款汇入行已经解付,则应通知汇出行。
③汇出行收到退汇款的操作。视同来账处理。会计分录:
借:电子汇兑来账或大额支付往来
贷:单位存款——原汇款人户
如汇款人未在本行开立账户,会计分录:
借: 电子汇兑来账或大额支付往来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借: 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贷:现金
在原第二联汇款凭证上注明“此款已于×月×日退汇”字样,以备查考。以留存的第二联退汇通知书注明“退汇款汇回已代进账”字样,加盖转讫章后做为收账通知交给原汇款人。
如接到汇入行注明汇款已解付的信息时,应在留存的第二联退汇通知书上批注解付情况,交给原汇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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