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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2 业务操作
3.9.2.2.1 流程图
3.9.2.2.2 操作流程
3.9.2.2.2.1 办理质押
柜员接到有权部门出具的《个人消费履约保函申请表》和《出具个人消费履约保函协议书》,保函申请人在营业柜台提交本人的定期存单(或国债凭证)。柜员比照第三章第二节抵(质)押品核算的操作流程办理存单(或国债)的质押手续。选择交易码“3763表外收付记账”记表外收入科目,并选择交易码“3762双讫记账”收取手续费。《XX银行个人消费履约保函申请表》和《XX银行出具个人消费履约保函协议书》做收费贷方凭证的附件。会计分录:
收:代保管质押品
借:现金或有关科目
贷:手续费收入——人民币保函手续费收入
3.9.2.2.2.2 开出保函
柜员接到有权部门出具的《XX银行个人消费履约保函》,选择交易码“3763表外收付记账”记入表外收方。将个人消费履约保函作为表外科目的附件。会计分录:
收:非融资保函——xx申请人
3.9.2.2.2.3 履行保证责任
柜员接到有权部门的《划款申请书》、《抵(质)押凭证代保管收据》(第二联和第四联)、保函正本后,办理保证项下的资金支付和保函注销手续。将质押的存单或国债解冻,将索赔金额支付给受益人,定期存单未到期按部分提前支取办理,抵偿后如有多余金额可按原定利率和存期开给新存单,国债未到期按提前兑付办理,剩余款项退还申请人。
①质押品出库
比照第三章第二节抵(质)押品核算的操作规定办理。
②违约金额支付
柜员编制二借二贷特种转账凭证,一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选择交易码“3762双讫记账”凭以从保函申请人存款户(或国债户)扣款(划款申请书作附件),另一联作支款通知交保函申请人,一联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作违约款项的贷方传票,另一联作收账通知交受益人。
定期存单质押,会计分录:
借:定期储蓄存款
借:应付利息-定期存款
贷:有关科目(应支付受益人违约金额)
贷:代扣税金——利息税
贷:定期储蓄存款——申请人户(差额)
凭证式国债质押,会计分录:
借:自营国家债券—发行
借:自营国家债券—利息
贷:有关科目(应支付受益人违约金额和差额)
③保函注销
柜员选择交易码“3763表外收付记账”,将保函正本作附件。会计分录:
付: 非融资保函——xx申请人
3.9.2.2.2.4 正常到期收回
保函有效期届满,柜员凭有权部门交回的保函正本注销表外账。保函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及〈〈抵(质)押品代保管收据〉〉(第四联)到开具保函行领回质押的存单或国债凭证。质押品的出库比照第三章第二节抵(质)押品贷款业务的相关规定办理。选择交易码“3763表外收付记账”销记表外。会计分录:
付:非融资保函——xx申请人
付:代保管质押品
*控制
保函所担保的贸易或工程投标项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贸易或工程投标项目的主合同必须条款完备、责任明确。
凡申请开立保函的申请人,原则上需交存100%保证金。属于我行重点支持的名牌客户及其他实行统一综合授信管理的客户,可以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按规定减免部分保证金。
(一)信用等级为AAA级企业,交存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0%。
(二)信用等级为AA级企业,交存保证金比例不低于20%。
(三)信用等级为A级企业,交存保证金比例不低于50%。
法律规定:《XX银行人民币保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华银发[1999]065号);
《XX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华银发[2001]168号)。
*收费
对公保函业务本行对外出具保函,每笔按保函金额的1-2%向申请人收取担保费。收取方式可以采用出具时一次性收取,或按季度分次收取,具体费率由经办行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和交存保证金比例确定。
对公保函业务外汇保函。
投标保函 0.5‰/季,最低300元;
履约保函 1‰/季,最低500元;
预付款保函 1‰/季,最低500元。
个人消费履约保函业务每笔按保函金额的0.2‰—1‰收取担保费用,但最低不得少于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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