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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 业务操作
3.3.1.2.1 贴现业务办理
3.3.1.2.1.1 流程图
3.3.1.2.1.2 操作流程
①持票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一式五联贴现凭证(按照规定在第一联上签章)、增值税发票、交易合同等资料到信贷部门申请办理贴现业务。
②柜员接到信贷部门送来的商业汇票后,应严格认真审核该票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办理查询手续。票面审核包括:
汇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汇票上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
出票人、承兑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有无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编号,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是否作成转让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③柜员收到该笔商业汇票的查复真实、有效后,在《信贷业务审批通知书》上签章确认送信贷部门。
④柜员接到《信贷业务审批通知书》、贴现凭证(第一联上预留持票人印鉴,信贷部门需在“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及有关人员预留签章)及经背书的商业汇票后,应认真审核贴现凭证的填写与汇票是否相符;信贷部门的审核,签章是否齐全,客户在贴现凭证上的签章是否与预留银行印鉴相符。
⑤无误后,按规定的贴现率和贴现期计算出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选择相关菜单进行账务处理。已贴现票据纳入表外科目核算,实物专夹保管。
受理持票人付息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分录:
借: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或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贷:**存款-贴现申请人户
利息收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或利息收入-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收:已贴现商业汇票
受理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分录:
a.银行扣息方式
贴现银行填制二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在“转账原因”栏注明“××号买方(或协议)付息贴现票据利息”,一联作借方凭证,另一联加盖转讫章作付息账户的支款通知。会计分录:
借:**存款—买方付息户
贷:利息收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或 利息收入——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或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汇票金额)
贷: 单位存款——贴现申请人户
如果贴现利息是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会计分录:
借:**存款—买方付息户 协议金额
卖方付息户 协议金额
贷:利息收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或利息收入-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借: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或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汇票金额)
贷: 单位存款——贴现申请人户
b.主动付息方式的会计分录:
借:同城交换清算或有关科目
贷:利息收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或利息收入-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借: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或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汇票金额)
贷: 单位存款——贴现申请人户
贴现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作贴现科目的借方凭证,第二、三联分别作XX存款科目和利息收入的贷方凭证,第四联加盖转讫章后交持票人作收账通知,第五联和汇票按到期日顺序排列专夹保管,会计部门到期日作贴现贷方凭证或附件。同时根据申请贴现商业汇票金额,选择“3763表外收付记账”菜单记表外收入账。会计分录:
收入:已贴现商业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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