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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3.2.2 操作流程
①开户。
柜员审核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填写的储蓄存款凭条,清点现金无误后,选择交易码“2101开户”、“5201开立卡内其它账户”,与客户约定支取期次,打印存款凭条和存折(存款回单)。
②支取。
柜员接到客户交来的储蓄取款凭条与存折,经审核凭条要素及约定期次和支取金额,确认无误后选择交易码“2104支取”或“5204取款”,打印取款凭条、存折(取款回单)。
③销户。
柜员审核客户填写的取款凭条与存折无误后选择交易码“2102销户”或“5202卡内其它账户销户”,打印取款凭条、利息清单、存折(取款回单)。
2.2.5.3.2.3 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整存零取储蓄存款要按约定金额按月支取,如超过约定金额则按部分提支处理,进行背书,并且部分提支金额必须是每次约定支取金额的整数倍,部提后停止相应期次的支取。
*控制:
1、起存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期满结清时支付存款利息,支取周期可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次,由储户自主选择;
2、开户时确定每次支取金额;
3、每月支取金额为(本金/支取月数)除不尽时余数放在最后一次支取金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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