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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3 操作流程
(1)现金存入
①柜员接客户交来的一式两联现金缴款单及现金后,应审核现金缴款单填写要素(包括年、月、日,款项来源及附件张数,缴款单位的账号、户名,缴款单位的行名和交换号等)是否正确完整,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等。
②审核无误后,柜员清点现金。清点无误后,审核缴款单券别填写是否正确。
③柜员根据客户填写的现金缴款单或存款凭条上的账号、金额,选择“3101 单位活期存现”菜单记账。系统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存款——**单位
④柜员将现金缴款单第一联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及收款员名章交客户作为回单;第二联加盖“现金收讫章”、经办员名章作贷方凭证。
(2)现金支取
①柜员收到现金付款凭证后应审查要素是否合规,包括出票年、月、日,付款单位的账号和户名,收付款单位的行名和行号,人民币符号和大小写金额,支票用途、密码,支票背书。验资不成功支取的,柜员还要审查工商局出具的验资不成功证明、出资人身份证及现金存入时的现金缴款单。
②核对单位预留印鉴。
③核对无误后,选择“3102 单位活期取现”菜单记账,根据现金支票或支款凭条上的账号及金额并选择现金分析号进行录入,如属大额支取必须录入用途。系统自动登记“现金付出日记簿”和“大额现金支付台账”。会计分录:
借:**存款——**单位
贷:现金
④柜员将现金付款凭证上加盖名章和“现金付讫章”作为客户账的借方传票,并在支票背面填写券别后,将现金付给客户。
⑤单位大额现金支取和非基本户取现,柜员都需要在“人行大额现金管理系统”内登记,每月的10日前,要向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处报备上一个月的大额和非基本户取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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