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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6.2 操作流程
1.一步转托管业务
(1)投资者在拟转托管入的销售机构办理完基金账户登记后,可向我行申请办理转托管出手续。
(2)柜员受理客户申请后,应首先审核以下内容:个人投资者签约时指定的XX卡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机构投资者由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签约时指定的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的空白《交易申请表》。确认无误后选择“7233转托管”菜单办理转托管。
(3)柜员根据投资者或经办人口授申请信息录入综合业务系统,投资者或经办人口授内容包括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转托管份额、对方销售机构代码、指定转托管方式等。
(4)由投资者或经办人输入交易密码。系统确认后,将投资者申请信息打印到《交易申请表》上,交给客户签章(字)(个人投资者由客户本人签字、机构投资者由经办人签字)确认后,加盖经办员私章。
(5)柜员将盖齐业务专用章后的《交易申请表》(客户联)及投资者提交的资料原件返还给客户,《交易申请表》(银行留存联)交复核员复核无误后交专人保管,并定期装订成册
(6)若投资者审核后,《交易申请表》打印的内容与投资者口授内容不一致,我行代销网点应主动为投资者办理撤单.撤单成功后,为投资者重新办理基金转托管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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