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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hppbb 于 2009-9-21 14:17 发表 ![]()
我们的药品在库房是肯定可以分清楚各自应该具有的特征的,应该是很规范的实物管理,在这个方面肯定符合GSP的要求。
这个,我觉得有所保留。我还真没见过哪家医院在实物管理中,药品进了库房以后,还真能分得清什么时候采购的药品在什么时候用完的。除非新采购的药品在老药品没用完的时候先不入库,在那儿备着。
再怎么号称规范的药房,一天到晚把GSP挂在嘴边的药房,在实物管理上做到这个要求,好象都比较难。
既使按楼主想象的那么理想的情况真管起来,真分开了,也会出现这种情况:A药房还在卖上一批药,B药房已经开始卖下一批药了,必然就会出现同一个药品同一时间在同一家医院,出现了两个零售价格,或者说,同一张处方在同一家医院同一时间取药,仅仅因为发药药房的不同,就导致处方价格的不同,那这种情况,又符合哪个法哪个规的哪一条款规定呢?
业务要求本身就矛盾的,真不能指望信息系统能解决。
如果非要信息系统按这个要求来管,那也可以啊,算法上复杂一点而已:每一个药品在入库的时候,都记录“库余额”和单价。按先进先出原则,但凡这个药品出库,都先从“库余额”不为0的最早一张入库记录起开始出库,当上一条记录不足以支付本次出库数量时,将本次的出库拆分成两条出库记录,一条出库记录把上一次的库余额减清,另一条再出未减清的出库数,从下一条入库记录中扣减,分别计算金额。按照这种算法,每一笔出库的利润都能计算得清楚。退药的时候,找最近一条入库记录,返查这条入库记录对应库房的出库记录,再查这条出库记录所扣减的入库库余额,反加回去。也就是说,出库的时候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出库,退药的时候按后进先出原则退药出库,帐就能对应起来。
但说老实话,这种算法也就是看起来清楚了而已,仅具有帐面意义!!实际的药品库房管理是不可能达到这种程度的,实际的药品库房利润计算,也不是这样算出来的。
以我的有限经验,医院药品利润,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笔糊涂账。医院的药品会计自己在算法上都是糊涂的,财政部整的那个医院财务管理办法中,本身就没有把这个事情说清楚,所以下面的医院算药品利润,也就随便算,反正也差不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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