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对于一个人发两份,我是强烈不推荐的:
即不合乎常理,需要和员工解释,需要和劳动监察部门解释;同时还要考虑到税的问题,一个人不可能一个月报两次税,而且计算的时候需要和在一起算税才合法。
而且他这还不叫做离职返聘,应该叫做退休人员返聘,所以只需要把他的项目金额合并列置就行了:
例如:
退休工资: 基本1000 , 绩效500, 岗位 0, 补贴 500
返聘工资: 基本1200 , 绩效1000, 岗位 500, 补贴 300
--------------
实际工资: 基本2200 , 绩效1500, 岗位 500, 补贴 800
就行了,他的情况说明资料存档保留,如遇查询可以拿出资料核对。
这样就很简单,也不需要修改系统。
我觉得遇到问题,先考虑能在不改系统的情况下去解决问题,尽量慎重做出修改系统的决定,如果要改也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否则系统会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