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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engzizi999 于 2008-1-9 16:04 发表 ![]()
大概看了一下,就一些具体章节提点意见:
1、原文“5.1.1单证人员从客服接单时,做二次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指令的清晰,同时在单据上签章,复印件按日期留存在未处理单据文件夹中,原件拿给仓管人员备货。”
怎么感觉贵司在出库时是先操作业务再进行单证处理,直接用原件备货、出库,第二天再进行账务处理,好象起不到“账”对“货”的监管作用了。一般原则上,出入仓都需要先“单证”后“操作”,审单不仅看单证的合法及准确,还需要通过账务处理去指导操作。
2、原文“5.1.2仓管人员在第二天上午9:00前将前日操作完毕的单据(进货、出货、退货、抽样等)交单证人员。6.1.1单证员每日13:00将前日单据处理后,对前日异动品项,制作日盘点表(空白盘点表),交给现场主管安排日盘”
当天的操作结果都要到第二天才做账,这种滞后的账务处理如何确保日盘点表的准确与清晰?我们的做法是,先进行账务处理,拉出备货单,在备货单注明对应货卡上的结存数,每次取货前都核对货卡数量(相当于盘点),无误才取货。
几点意见大家一起讨论。
这两天研究了一下,确实写的不错。偶不太懂仓储,以前很少接触。现在因为自己要搞仓库,所以必须努力学习,请各位多多指导哈!
看了LZ的规章制度,不太明白“帐”管“货”的原理。能否详细说明?
另外我有一点不明白,危险品仓库一定要用托盘来作为一个最小的单位即SKU来规划么?有人提议给我说,一定要用托盘来计算所须要的仓库面积,每种货品的库位规划。但问题是,有些危险品,例如压力容器,塑料桶等是无法使用托盘的啊?有点困惑,请指点!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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