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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irebedisable 于 2009-3-16 15:23 发表 ![]()
呵呵,谁说没有办法,一个企业如果在这块儿没有十足的考虑,设立符合人权符合自己利益的保护流程和处理过程的话,那这个企业凭什么有能力去竞争?说得狠点儿,说实在的,如果你是一个企业,首先在辞退敏感岗位的人员的时候就必须要首先从自身安全考虑建立一个制度以及执行流程出来,其次才是符合对方的人权,另外良好的执行辞退员工的相关薪资支付也是一个关键.同时作为一个敏感岗位就职的职业人,也要有点儿职业道德修养,别回头让人,乃至于自己以前的同事朋友指着脊梁骨骂你.城市很大,可圈子很小,你还要活着,甚至于获得更好的.为人为己都要考虑清楚了.
说的是,做了那样的事以后感觉不太好做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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