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ngderek

[精华] 我觉得恶心,世界上有om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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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4 17:11 | 只看该作者
早就说我惊诧他死缠烂打的功夫!

很唐僧的。

另外,马甲的意思当然不是签名啦!不要想当然,真正的意思你去问别人吧,反正是中性词,不含褒贬。

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唐僧的意思,就算我不说,也会有人解释的。

最初由 DLTech 发布
[B]真佩服这个人,花这么多时间在这里默默唧唧,我觉得大家就不要跟他争了,他死缠烂打的功夫绝对一流,大家该干什么干点什么吧,别把宝贵的时间都浪费了,当然还有我们宝贵的金钱!Andyrds,为什么要退出呢,这里还是一个不错的地方的,不喜欢的人不理就是了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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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4 17:38 | 只看该作者

我来帮Jacky.Zhu说几句:

最初由 omni 发布
1.
- Jacky.Zhu 首先同意Derek的行为是违犯了保护知识产权法规的.
- omni 问 Jacky.Zhu:  你认为Derek 或其他有类似行为的人今后是否应该停止此类行为并公开承诺今后不再进行此类活动?
- 你是否认为发表支持违犯保护知识产权法规行为的人今后应当停止发表支持违法行为的言论?
- 你自己是否发表支持遵纪守法行为的言论?


法律是有适用范围的,你认为Derek的行为是违犯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法规哪一条款,请具体举出来。

如果举不出来,小心有诽谤的嫌疑。

另外,即是Jacky.Zhu同意Derek违犯了知识产权保护法,也只是他的个人观点,而不是我国法院的法律宣判。请勿以此作论据。


2.
- Jacky.Zhu 对 omni 的行为是否合法提出疑问, omni 建议 Jacky.Zhu 或其他人都去查一查, 问问做知识产权法律和做商法的人, 并将问来的结果放在这里也好让大家都有一个清楚的概念. 有太多的时候我们以为是这样, 其实是那样.
- 如果国内法律专家认为 omni 的行为侵犯了ISACA的知识产权, omni 愿闻其高论并同该专家做进一步探讨. 即使有专家如此认为, omni 对其他人侵犯知识产权的指责是否就因此也错了? 还是因为 omni 自己行为不端就丧失了指出别人违法行为的资格?



你说要找专家来评价你是否侵犯了ISACA的知识产权,按照这种逻辑你应该先找专家咨询咨询Derek是否违反了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否则不要胡乱指责别人。另外,要是你咨询了专家,请把专家的解释贴出来,不要让人误以为是你的臆断。

In addition,不管你是否行为不端,均有说话的权利。不过做人要言行一致,说着一套,做着一套;对人一套,对己一套,未免过于虚伪,也难怪他人厌恶。要是自己行为不端,不妨少说几句,改正自己的行为先。


[/QUOTE]

3.
......

文字散乱,懒得细看,好在Derek已有明细说明,不再赘述。

愿omni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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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2006贡献徽章
日期:2006-04-17 13:46:34
103#
发表于 2003-6-25 02:04 | 只看该作者
winkic "来帮Jacky.Zhu说几句": "法律是有适用范围的,你认为Derek的行为是违犯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法规哪一条款,请具体举出来。如果举不出来,小心有诽谤的嫌疑。另外,即是Jacky.Zhu同意Derek违犯了知识产权保护法,也只是他的个人观点,而不是我国法院的法律宣判。请勿以此作论据"
- winkic, 请注意是 Jacky.Zhu 指出"当然,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说,Derek是不对的...", 当然不妨向Jacky.Zhu 做进一步探讨.
- "法律是有适用范围的" 就我理解, 中国的法律适用与中国境内, 适用与在中国境内的每个人 - 有(外交)豁免权者除外.
- "你认为Derek的行为是违犯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法规哪一条款,请具体举出来。如果举不出来,小心有诽谤的嫌疑。"
我说的你未必听得进去. omni 建议你自己做一番研究, 至少效果要好的多. 诽谤二字也用在这里? 像是唱戏的, 你要是说不出犯了大唐律法哪一条, 就告你反坐.
- "即是Jacky.Zhu同意Derek违犯了知识产权保护法,也只是他的个人观点,而不是我国法院的法律宣判。请勿以此作论据"
至少在这一点上得到共识. 前面并未将其观点做论据, 而是根据他的观点做进一步讨论.
- "说着一套,做着一套;对人一套,对己一套"
还请明示.
前面有问 omni 转让二手资料是否合法, 我认为在不同的国家地区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同, 可能有理解上的差异, 但基本道理是大致相通的: 如果写明不可以, 就不要做; 如果没有写明不可以, 并不等于就可以, 要谨慎从事. 比方说将CD放在网络上供随意下载, 很明显地与ISACA在CD上的版权声明不符.
关于合法转让CD, 参考网上的资源, 有如下文字http://www.cit.cornell.edu/compu ... cy.html#oldsoftware)
In short, you can give away or sell software you are no longer using in any form. If the software is university-owned, review Policy 3.9 (Capital Assets) first. To legally transfer the software, provide the license agreement, registration, original installation disks (or CD) and manuals, and remove all copies of the software from your computers.
omni 已经确保CD内容完全删除, 并将原版CD送到国内, 在安装时有版权协议供用户注册. 相信是符合上面的步骤的.
转让原装正版资料是很正常的事, Amazon.com  上用过的CISSP/CISA二手资料价格约新书的75-80% 并加邮费, 是考过CISSP/CISA的人的通常做法. 而且这边大学总是每年期末开学就是买卖二手书的旺季, 但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提出版权所有问题的, 如果有版权纠纷, 恐怕早就发作了, 特别是在网上交易, 毕竟这边对版权保护看得重一些. 与此相比, 国内卖翻印资料很多, 但没有听说问版权所有问题的, 反而是提倡保护知识产权甚至不被受过良好高等教育的人理解.
omni 曾建议考过的人将资料拿来周转, 主要考虑从国内收集, 因为国际邮费很高, 有违帮助国内考生的初衷. 但最终未能收集到二手资料, omni 只好从这边送过去, 只因资料太重, 只送到一套: one 2002 CD, one 2002 CISA Review Manual and two SRV Books, 是朋友的资料, 里面夹有注释并有荧光笔划线 (我自己的书是从来不划线不写东西的, 个人习惯而已). 如果各位能指证 omni 谋取私利, 请务必明确指出, 也好使要借CISSP/CISA证书发财的人引以为戒.
omni 别无长处, 惟目标确定就锲而不舍. 在国内调查知识产权案子时也曾因对一些领导穷追猛打而得罪人, 但自信做得对, 就决不放弃.
至于其他人处理此类情况的方式, 各有不同. 比方屋子里面有苍蝇, 有的人当时不在房子里面看不到就可以不管, 在房子里面的人就要动手解决问题, 或赶出去, 或喷驱虫剂, 或干脆拍掉. 这个论坛里面有关内容, 如果没有看到还罢了, 一旦看见要 omni 漠然置之是做不到的. 在原则问题上 omni 从不让步. 对事不对人, 有言语不当之处望海涵.

m1.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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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4-17 13: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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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5 10:35 | 只看该作者

关于"马甲"

omni 只有一个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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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5 13:48 | 只看该作者

个人看法:

^_^, “多伦多分会鼓励并相信ISACA和其它各分会都鼓励将用过的资料赠送或转让其他考生”, 我很诧异omni的做法,如果你为国内的考生着想并且不在乎那几两银子(某位斑竹/资深会员大人告诫大家omni不在乎那点儿钱请大家不要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为何不好人做到底将自己的资料赠送给国内的朋友呢?(分会鼓励嘛,如果有朋友的资料,你可以将自己的免费呀,当然邮寄费是应该收的),而事实是omni在乎那几两银子,那位拔刀相助的老兄恐怕也拍错了马屁。
我记得有句话说的好,“当你指责向别人的时候,有四支手指指向自己”,意思是说自己能以身作则,以德服人,才有资格指责别人,而omni能保证你用的所有软件都是正版吗?你能保证你的所作所为都是正确的吗?如果你是这里的斑竹,有人违反了这里的规则你可以指出,但你不是;如果你德高望重,给了大家很多帮助,比如赠送资料答疑解惑,大家也会尊敬你,但你没有;也许在工作中你会受雇于人对auditee穷追不舍大加指责,但是网络上没有你的auditee,你可以指责大家,大家同样也可以反过来指责你。还请omni好自为之,约束自己先吧。
我在这里声明我并没有意思要攻击omni, “或在理论上彻底驳倒使其无话可说, 或在人格上将其彻底羞辱, 使之无颜面对公众”。反之,我觉得omni在技术上经验上都有可取之处,我希望omni能与大家share一些经验技术而不仅仅是要求大家“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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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4-17 13: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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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6 01:4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winkic 发布
法律是有适用范围的,你认为Derek的行为是违犯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法规哪一条款,请具体举出来。如果举不出来,小心有诽谤的嫌疑

FYI: http://www.chinaip.com.cn/chinaco/zgbq_flfg/t20020829_7961.htm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有前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行为的,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I guess 24.1 and 24.2 are applic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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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4-17 13: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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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6 04:0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JoeJoen 发布
^_^, “多伦多分会鼓励并相信ISACA和其它各分会都鼓励将用过的资料赠送或转让其他考生”, 我很诧异omni的做法,如果你为国内的考生着想并且不在乎那几两银子(某位斑竹/资深会员大人告诫大家omni不在乎那点儿钱请大家不要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为何不好人做到底将自己的资料赠送给国内的朋友呢?(分会鼓励嘛,如果有朋友的资料,你可以将自己的免费呀,当然邮寄费是应该收的),而事实是omni在乎那几两银子,那位拔刀相助的老兄恐怕也拍错了马屁。
1. 多伦多分会只在大多伦多地区范围内活动, 所指的其他考生是本地区内的, 几乎不涉及邮递费用. 本地转让大致在资料原价50-80%水平.
2.  各人自己的资料是否无偿赠送抑或二手转让由个人决定, 是否在乎自己的银子要看各人的能力. 前面已经说过, 对于 Derek 将CD拿出来的行动, 虽在技术层次不赞成, 但就其慷慨出手是很钦佩的, omni 自问力所不及.  JoeJoen 对 omni 没有无偿赠送资料感到诧异, omni 因引起 JoeJoen 诧异感到内疚.
3. 前面已经说过多次, 要准备考CISSP/CISA, 不光要预算考试报名费, 资料费用也应充分考虑, 量力而行. 在充分计算全部费用的情况下, 如果能够尽量利用网络上的资料节省费用就更好, 但如果完全寄希望于有大款发放免费原版资料可能过于天真. 曾子曰, 就是天上掉馅饼, 直接掉在嘴里的机会也不大. 现代概率统计学成就证明曾子的论断是有道理的. 就个人看法, CISSP/CISA考生总是有高等教育水平的白领阶层, 没有无偿援助考不了CISSP/CISA也不至于就衣食无着.
4. 网络上的资料如果适用, 请尽量下载使用, 因为根据中国的版权保护法规, 使用者如果无法确认资料的版权合法性, 将不负侵权责任 (请自行查证, 仅供参考). 这样看来, 从技术角度说, 如果无法查证资料来源并且无法接触提供资料的网站, 就很难确认资料是否有版权保护. omni 认为这里有一个界限: 如果资料在网络上已经标明是复制品, 或资料内有完整的版权文字不得复制或放在网络上, 传播该资料就明显地违反版权保护法规; 又或从某网站购买资料, 如果资料有问题, 购买者就难辞其咎, 因为如果购买资料能够付款, 该网站就是可以接触的.

m1.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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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03-6-26 13:18 | 只看该作者
有些天没来,怎么还在争吵

秀才遇见兵。

论坛是讨论技术的地方,
如果涉及到人身攻击就不好了吧?

几位攻击omni的老兄,你们可以看一下omni的发言,我感觉omni不过是据理力争而已,而不是理屈词穷的胡说八道。我之多说几句,完全是因为佩服omni的态度而已。

omni的技术,我想这里的很多人都还无权评论。

至于说omni出售资料,其实我想以omni现在的职业背景,不会在乎那么一点小钱的,大家不也是一样吗?

搞安全的首先要有职业操守,如果这个都做不到,那么其他的恐怕都是妄谈。omni不过是希望大家能够做到这一点而已。

之所以多说了几句,完全是有些看不过去。

兄弟虽然在论坛上灌了不少水,技术还是不怎么样,江湖上也是无名小辈,
楼上zl_chu兄的话是不是有些过分了些?

什么叫江湖义气?我和omni素为谋面,现在我离安全那边还很遥远,
涉及不到什么"义气"或者"利益"之说
Fenng看得不错的话,zl_chu是来自"科联"的吧?
DLtech来自Dalian

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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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03-6-26 14:36 | 只看该作者
老天,看的我累死了。
omni老兄,太佩服你了,有如此弃而不舍的精神,你是我学习的榜样。冲你做事的态度,我也应该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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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03-6-26 14:53 | 只看该作者

Re: 又一次被骂得狗血喷头屁滚尿流

老哥,真有你的,你是办大事的人,俺研究过,但凡能办大事的人,皆能宠辱不惊,意旨坚定,绝不后退,不达目的决不善罢甘休的坚毅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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