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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yy082666 发布
[B]你们没弄明白这段话的本质!
人家说的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赔钱。那么解除其他合同呢?
比如企业最初给你提供了一套8人间的宿舍,号称每月的房租500,签了三年,而你工作了一年,要离开,那么企业会问你索要剩下的两年的房租!
或者进入公司之前,企业就签订了另一份培训合同,培训一个月,价值2W元。你不工作满3年就走,人家要你赔偿。
你一个人加上一本薄薄的法律就斗得过拥有专业律师,拥有大笔金钱的,拥有大量员工的企业么? [/B]
我也有这个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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