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
】“义务教育”这个概念是从西方传入中国的,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在中国确立为国家教育制度。与这个概念对应的是“非义务教育”。有了这两个概念,教育便(在学术意义上)分成了“免费的教育”和“自费的教育”。在开放以前,中国在教育上的政策是与意识形态对应的,人民受教育是翻身解放的一种标志,也是公民的一种权利;作为国家政策,教育是一种社会福利,同时也是培养人才的需要;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主人不能自己收自己的学费。因此,那个时代学费很低,大学是免费的。其实老百姓的收入也很低,很多资金用于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对外援助。但在引入“义务教育”概念以后,情况就变了,政府开始与社会分离,政府实际上自己给自己规定了“义务”:必须保证每个公民接受一定年限(开始是9年)的免费教育。如果说以前因为穷,教师也少,很多青年实际上受教育的年限少,政府和社会谁也怨不着谁,但现在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完不成“义务”就面临着社会的指责,这恐怕是政府当初想不到的。因此,这十多年来群众的怨恨之一就是越来越多的孩子不能得到法定的学习权利的保障。政府受到指责的另一个原因是迟迟没有兑现法定的教育投入,而且很多地方政府实际上想“甩包袱”,将“义务教育”私立化,再加上高收费和乱收费,弄得群众苦不堪言。教育部去年规定的“一费制”更是从国家层面上宣告了“义务教育”不是政府的义务。“义务教育”实际上已经破产。在“义务教育”之外,由于理论上不能由国家支付学习费用,给教育金钱化(产业化)提供了依据,高中和大学的学费飞涨,已经成了社会的一大灾难。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说,这都是在没有搞清西方教育概念实质的情况下盲目引进的又一个恶果,弄得政府和社会都难受,说明“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的划分不适合中国国情,中国必须有源自本土的、适合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教育概念。另外,“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主要是个经济概念,跟如何提高教育水平和学习效率无关,也不能显示教育的目的性,它反映的是20多年来“经济主义”对中国社会的全面侵蚀这样的事实,跟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治国理想有着内在的矛盾。因此,取消“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的划分,重建新的教育制度,是完全必要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