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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数据管理
为保证企业年金业务数据安全,应当配备安全可靠的备份设备,可将数据备份到不同介质。
备份介质可采用硬盘、光盘和磁带等,至少应当有两种不同存储介质的数据备份。
备份数据应当异地保存。备份数据保管地点应当具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和防盗设施。
系统应当具有灾难恢复计划,业务恢复时间应在灾后48小时之内。
7 风险控制
7.1 系统功能风险控制
7.1.1 权限控制
系统应当具备完善的权限控制功能,通过用户操作口令、多层操作权限设置和应用功能管理等保证系统操作的安全。
7.1.2 数据检查及验证
录入关键业务数据和系统参数应当经过复核才能正式提交系统处理。系统提供二次录入和目视审验两种复核方式。
对手工录入数据以及批量导入系统数据,应能根据配置规则进一步验证数据,对错误数据系统应能及时提示与预警。
对错误数据,应能提供差错处理功能,跟踪管理并纠正错误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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