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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讨论:
1.你认为此意见稿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会做出此项规定?
目的就是间接打压支付宝业务发展。自从支付宝问世以后,用户与日俱增,便捷及时,并且不断衍生出新型业务,像余额宝之类的“理财产品”,一经推出,便受到了广大网友的追捧。
但这样一来,对银行的打击非常之大。原来转账汇款可以收手续费,现在都在支付宝的平台内部实现闭环,无疑是抢了银行的饭碗。所以,各家银行破天荒地齐了一次心,向我们英明的ZF提出了种种“合理要求”,在强压之下,只能出此“利国利民”之举。本人在此深表感(TONG)谢(HEN),谢(CAO)谢(NI)你(DA)们(YE)。
2.通过以上的意见稿,我觉得证明自己是自己越来越难了,对此你怎么看?
惯用手段,加(冗)强(余)监(流)管(程),达到“利(BU)国(KE)利(GAO)民(REN)”的目(SHOU)的(FEI)。
3.如果意见稿通过实施,将会对用户的开户、网购、消费、转账带来哪些影响?
对于老用户影响可能不大,毕竟之前注册支付宝时就是实名的,各种银行卡也都已经关联完成。可对于新有户来说,可能就比较麻烦了。
这个限额会对一些大宗交易产生具大影响,也就是说将无法通过支付宝进行在线支付(暂时还不知道阿里有什么样的对策)。
4.此意见稿可能会对大中小企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逼着这些中小企业再把网银捡起来,让你的所有收支都在ZF的监(KUI)管(SHI)之下,让你更加透明。
同时,已经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将无法再使用支付宝这个渠道进行在线收支,因为20万的限额实在是太好(CAO)了(DAN),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将中小企业苦心经营的电商业务打回原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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