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人员代入。对于国有企业的人员代入,要在公司内部成立薪酬改革小组,参照《任职资格标准》,对员工个体的任职资格逐一进行评估,结合其所在岗位套入相应等级。为了保持稳定,对于评价之后低于原薪酬水平的员工,一般采取薪酬冻结法,而不是采取直接代入。当然,也有企业采取岗位竞聘的原则,不能上岗的员工,薪酬水平自然降低。在多数情况下,国有企业的薪酬调整在当前增量调整。但是,薪酬体系的规范杜绝了未来薪酬的任意增长,随着老员工的离退,薪酬将不再考虑身份和历史问题,与岗位价值的匹配度将逐步提高。
(10)绩效考核结果的引入。在薪酬改革的同时,有70%以上的国有企业同期也将引入规范的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依据。至此,一套兼顾岗位价值、员工实际任职能力和业绩的薪酬体系导入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