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ffender

[笔记] 从SAP屠夫某篇文章的小细节看技术视角和业务视角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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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10: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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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8 04: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uper_erp 于 2010-4-26 10:00 发表
屠夫那篇文章我也看过,楼主说的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面,理由如下:


关键是否有合理的业务需求驱动他去改呢?

Payment不能按某个业务板块的业务来看,更多应站在整个公司实体角度去审视,把供应商看成一个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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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理的业务需求,新总帐不是要支持利润中心核算,甚至利润中心合并吗?应收应付都不带利润中心,如何核算?总帐是可以分割凭证,但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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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Payment factory这种部门,是根本不可能去看最后都是付了啥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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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知道付的什么钱?那怎么清帐呢?清帐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我认为这也是多组织应用的一种复杂性的体现,从外部会计的角度来说,应付款不带利润中心是完全合理的,但从内部管理的角度上讲,企业要细化核算也是完全合理的需求,你的系统要支持,怎么支持呢?总帐分割凭证就是一种支持,但总帐分割的依据应该来自业务系统,也就是说AP AR要支持利润中心。应收应付带利润中心与总帐分割凭证是一个道理。


有两个层面,一个是报告层面,这个应收应付分利润中心已经通过分割凭证解决了。另一个是交易层面,这个层面技术上现在没有解决,业务上的需求也并不尽然合理。

如果我们把利润中心看成是公司代码下的一个细分的业务分部,在支付集中化的趋势下,付款这个业务在交易层面,不可能按业务分部去处理。集中支付的场景下,支付清账一般是自动完成的,所有已到期的应付款都会列入支付计划,在这种情况下,对供应商的管控不仅仅是跨业务部门的,有时候甚至是跨公司的,取决于支付的集中度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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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8 11: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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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8 11:57 | 只看该作者
offender

应收应付分利润中心已经通过分割凭证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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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合理性,业务系统的数据肯定应该是比总帐包含更多的细节才是合理的,应收应付都不能区分出利润中心,总帐如何区分?如何分割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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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8 16:02 | 只看该作者
牛人说的也不一定全对。。。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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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8 16: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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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9 1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super_erp 的帖子

我理解原文所定义的业务分部,应该是公司代码下的利润中心。海外业务,一定另一个公司么。

其实我前面已经说了,应收应付行项目如果能分到利润中心,当然更好。

但站在供应商角度去管理应付,还是站在利润中心角度去管理应付,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你说利润中心核算,那就要怎么定义核算的概念了,从信息报告的角度,SAP不是能分么,合并也就是报告的范畴么?

现在的问题,仅仅是在做付款交易的时候,在界面上没有显示出来。而我的意思是,从业务角度,在交易时显示不显示利润中心其实不重要。

对于技术细节,比如为什么总帐表信息会比往来业务表信息多,多了一个利润中心,这种问题从业务角度我并不用关注,信息能支撑合理的业务需求就可以了。

至于你问“应收应付都不能区分出利润中心,总帐如何区分?如何分割凭证?”,这个问题如果你去仔细熟悉一下sap的系统逻辑,自己就能得出答案来,或者就看看屠夫的文章学习学习,这种底层的纯技术问题,他还是很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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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9 12:58 | 只看该作者
再多说俩句。如果某个公司的供应商的全球化管理的,在global公司,这并不少见。供应商很有可能在配合你的业务,在不同的地区设多个厂来更好的支撑你的业务。这时候,即便你不是集中支付的,难道就不用考虑集中的管控吗?这种管控可能不在实时交易层面,但如果能做到肯定会更受欢迎。当供应商某个国家的分部拿了预付款未及时交货时,为什么不能向另一个国家的另一个分部付款时,加上检查环节呢?

说这个的目的,是想强调付款环节,供应商管理的视角比内部核算的视角更为重要。供应商给你是一个invoice,而你为了对应到多个利润中心去,把它分成了多个行项目,这会给供应商管理本身造成麻烦,谁也不会否认供应商管理应该是基于采购交易的吧?

所谓能把应收应付分到利润中心更好,也就是在处理交易的时候,能给出一点相关信息作为参考,绝不是真的把按利润中心来组织处理应付数据。那就有点舍本逐末了。两全齐美,也是基于供应商管理上的两全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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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9 13:22 | 只看该作者
道理总是越辩越明的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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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0 00:31 | 只看该作者
看来你真不是搞技术的,思维太不严谨。

1、应付站在供应商角度上考虑这没错,但并不等于其它信息可有可无。否则发票上放那么多字段有什么意义?放个数量、单价、金额就够了吗,又是利润中心又是业务范围,仅仅就是个参考?

2、有的集团资金集中管控并不代表集团资金必须集中管控,不集中管控的企业就不能用SAP了吗?区域分部买个办公用品也必须集中支付?

3、你不关心利润中心并不代表企业也不关心利润中心,如果你是利润中心负责人,你就知道你关不关心了。

4、SAP是一个大公司做的一个全球通用产品,不是3个人开发的玩具型ERP,这个地方以后以后一定会该。

5、什么技术角度业务角度,只有对外才是业务?企业内部管理就不是业务?你再看看SAP管理会计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很简单的问题,这个问题不用讨论,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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