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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的关税、运费在SAP中的处理
我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以前就是直接做SA凭证,将运费和关税做到制造费用里,分摊到产品的成本中去。可审计、内控每次都提到这样做不合理。后来琢磨出一个方法来,正在实行:从MIRO发票勾稽里选事后借记,将费用分摊到材料成本中,尽量将费用分摊到库存有余额的材料上,避免产生材料采购价差。如果是运费的话,由于材料税率是17%,运费税率7%,以前在miro里不能更改税率,所以在做勾稽的时候,只作不含税价。事后借记凭证保存后,再做一张SA凭证。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不含税运费)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7%税款)
贷:31 应付账款-**供应商 (票面运费)
后来针对税率改成7%以后提示总账科目没有税率设置什么的问题,Basis做了下修改,估计现在不需要做这步SA凭证了。
处理方法有点麻烦,但是最终实现了把关税、运费计入到材料成本中的目的。而且在做miro的时候,供应商可以更改,税率也可以更改。
[ 本帖最后由 lingbing263 于 2010-5-21 12:2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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