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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有隐私权吗?别被美国鬼子忽悠了
问问各位,自己的人事档案有几个人自己看过?病历也就是个人的健康档案之一,人事档案咋就没听人提隐私权的要求呢?
如果病历必须病人授权到具体的医生,医生才能查看,那么别做医学的科研课题了,都是鬼扯!
如果因为医生获知的信息不全而导致误诊误治,责任算谁的?病人有没有权力来办公室哪些信息我可以给医生看,哪些信息不给医生看?
我一向认为,病人的病情对于医务人员(医生、护士、检查检验技师、医疗管理人员等)是不存在隐私保护问题的。要知道很多严重的病情连病人本人都不告知,哪个病人得了癌症不是一开始被瞒得死死的,后来才一点一点知道的?如果这些信息连当事人本人都不能知道,还谈什么隐私保护问题?
病历的隐私保护只对非医务人员有效,所以院内的病历查看不应该存在权限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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