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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应收款活动
您可以定义应收款活动来设置杂项收现、折扣、财务费用、调整和应收票据的默认会计信息。您定义的活动将作为值列表选项显示在应收款管理系统的各个窗口中(请参阅:活动类型)。您可以根据需要定义多项活动。
您指定的税码来源将确定应收款管理系统是否为分配给此活动的调整、折扣、财务费用和杂项事务处理计算并反映税。如果您指定了发票的税码来源,应收款管理系统将使用为发票税码定义的税务会计信息来自动反映税。如果“应收款活动”类型为“杂项收现”,您可以将税分配给为此应收款活动定义的资产纳税帐户或负债纳税帐户。有关详情,请参阅:《Oracle Receivables Tax Manual》中的 Tax Accounting for Tax Codes and Locations, and Tax Accounting page
在您估计对帐单和催款信函中的财务费用时,应收款管理系统将使用财务费用活动会计信息。
在应收款管理系统中创建拖欠款项或冲销现金核销之前,您需要查询应收款管理系统提供的拖欠款项调整、拖欠款项冲销活动,并为每项活动指定相应的帐户。
您可以通过撤消选定“有效”复选框,然后保存您所做的工作,使活动无效。
注意:一旦定义了活动,您就不能更改其类型。此外,如果您将此活动分配给事务处理,则不能更新现有活动的 GL 帐户。
活动类型
活动类型可以确定活动是使用分配集还是 GL 帐户,以及确定活动以值列表的形式显示在哪个窗口中。您可以从以下类型中选择:
调整:此类活动用于“调整”窗口中。您必须至少创建一项此类活动。
注:在“调整”窗口中,您不能选择“调整冲销”、“拖欠款项调整”、“拖欠款项冲销”和“承付款调整”活动来人工调整事务处理。这四类活动保留着仅供内部使用。
银行差错:在输入杂项事务处理时,此类活动将用于“收款”窗口。您可以在使用 Oracle Cash Management 时,使用此类活动来帮助调节银行对帐单。
已获折扣:此类活动用于“调整”和“汇款银行”窗口。如果在折扣期间(由事务处理的付款条件决定)内收到付款,则可以使用此类活动来调整事务处理。
背书:背书帐户是用来记录应收票据背书的抵销帐户。通常,使用 Oracle Payables 结算帐户来定义此帐户。
财务费用:此类活动可以用于“客户”和“系统选项”窗口。如果您要将财务费用纳入对帐单或催款信函中,则必须定义财务费用活动。您只能定义一项此类活动。
杂项收现:在输入杂项事务处理时,此类活动将用于“收款”窗口。您必须至少创建一项此类活动。
短期负债:此类活动用于“汇款银行”窗口的“GL 帐户”标签区域。短期负债帐户记录了银行在使用追索权贴现应收票据时向债权人支付的预付款。应收款管理系统会将短期负债应收款活动分配给应收票据汇款付款方法。
未获折扣:此类活动用于“调整”和“汇款银行”窗口。如果在折扣期间(由事务处理的付款条件决定)之后收到付款,则可以使用此类活动来调整该事务处理。
前提条件
定义分配集
定义帐户(《Oracle General Ledger User's Guide》)
要定义应收款活动,请执行以下操作:
1. 定位至“应收款活动”窗口。
2. 输入此活动的名称和说明。活动名不应超过 30 个字符。
3. 选择您要定义的活动类型。(请参阅活动类型)。如果选择“背书”或“短期负债”,则“GL 帐户来源”将默认为“活动 GL 帐户”,“税码来源”将默认为“无”。
注:您不能为“银行差错”类型的活动实施税务会计,因为没有对这些活动计税的业务需要。但是,您仍可以创建此类型的应收款活动,并分配一个“活动 GL 帐户”或“分配集”的 GL 帐户来源。
4. 通过指定“ GL 帐户来源”来指明应收款管理系统应如何得出由此活动生成的费用或收入帐户。您可以选择以下状态之一:
活动 GL 帐户:将费用或收入分配给您为此应收款活动指定的总帐帐户(请参阅:步骤 7)。
分配集:将费用或收入分配给您为此应收款活动指定的分配集(请参阅:步骤 8)。分配集是预定义的一组总帐会计代码,这些代码可以确定杂项收款和付款的帐户。仅当活动类型为“杂项收现”时,您才可以选择此选项。
发票收入:将任何税务的费用或收入净值分配给在发票上指定的收入帐户。如果将“税码来源”设置为“无”,则将总额分配给这些帐户。如果活动类型为“杂项收现”,则您不能选择此选项。
发票税码:使用由发票税码指定的费用/收入帐户来分配净值部分。如果将“税码来源”设置为“无”,则将总额分配给这些帐户。
5. 指定“税码来源”以指明应收款管理系统从何处得出此活动的税码。您可以选择以下状态之一:
活动:将税额分配给由应收款活动指定的资产纳税帐户或负债纳税帐户。
发票:将税额分配给由发票税码指定的纳税帐户。如果活动类型为“杂项收现”或“财务费用”,则您不能选择此选项。
无:按指定的 GL 帐户来源分配整个税额。如果您不想单独反映税,则请选择此选项。
注:有关详情,请参阅:《Oracle Receivables Tax Manual》中的 Tax Accounting、税务会计以及税码和地点的税务会计
6. 如果活动类型不是“杂项收现”,请指明是否可以扣除该活动的税。如果可以扣除税,请选择“可退税”单选按钮;否则,请选择“不可退税”。如果“税码来源”为“活动”或“无”,则默认值为“不可退税”,并且您不能更改。请参阅:纳税帐户类型(《Oracle Receivables Tax Manual》中的 Types of Tax Accounts)
注:如果活动类型为“杂项收现”或“银行差错”,则不会显示“可退税”和“不可退税”单选按钮。
7. 输入“活动 GL 帐户”,或者从值列表中选择。如果活动类型为“杂项收现”且 GL 帐户来源为“分配集”,则您不能在此处输入值。
注意:如果您将应收款管理系统与已安装的 Oracle General Ledger 版本一起使用,则已经设置了“会计弹性域”。如果您要将应收款管理系统作为 Oracle Financials 的独立产品来使用,则必须为计划用来反映当前会计结构的每个应收款活动定义“会计弹性域”。
注意:如果您将应收款管理系统与已安装的 Oracle Government General Ledger 版本一起使用,则已经设置了“会计弹性域”。如果您要将应收款管理系统作为 Oracle Financials 的独立产品来使用,则必须为计划用来反映当前会计结构的每个应收款活动定义“会计弹性域”。
8. 如果活动类型为“杂项收现”,请输入“分配集”,或者从值列表中选择。您可以使用分配集在不同的帐户间自动分配杂项收现。
建议:您应为“杂项收现”活动指定分配集,以将其与发票相关活动正确区别开来。
9. 如果活动类型为“杂项收现”并且指定了活动的“税码来源”,请输入资产税码和负债税码,或者从值列表中选择。资产税码为已收税帐户(已收税款);使用此税码以反映杂项收款税。负债税码为可扣除帐户(已付税);使用此税码以反映杂项付款税。
注:您只能在“负债税码”字段中输入进项税类型的税码;在“资产税码”字段中输入销项税类型的税码。请参阅:税码和税率
注意:您不能在“资产税码”字段和“负债税码”字段中输入税组。应收款管理系统不支持杂项收现事务处理的税组。请参阅:税组
10. 如果活动类型为“背书”,请输入解除风险天数。
注:如果您使用追索权在应收票据背面签名,应收款管理系统将使用解除风险天数来确定背书关闭应收票据的时间。
11. 保存您所做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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