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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何种异地发货方式,首先确定几点:
1. 各地实体是否属于独立法人;
2. 各实体间财务核算是独立处理,亦或合并处理?
若财务处理为合并处理,则:
例子1:直接将销售订单要求转向异地提请生产处理要求,有些ERP可以处理多工厂(亦可认为多实体形式),则是通过不同的实体设定及不同仓库的设定;
例子2:销售订单分散订单要求,即多订单出货计划,各计划对应相应异地生产要求。
若财务处理为单独进行,最后在集团总部进行财务合并处理,则:
例子1:直接作为委托销售出货处理,最直接的方式,进行联营公司间的销售及采购处理,财务帐务各自作为往来帐处理,交易形式表现为公司间交易,或采用寄售形式处理。
例子2: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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