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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情况1:A作为原材料供应给上阶半成品或产成品生产,A核算存货成本。
借:生产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A
情况2:A作为制造件领用自己以及一些包装辅材X,A核算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材料费 #A品种或A工单
生产成本-包装等辅材 #A品种或A工单
贷:原材料-A
辅材-X
借:生产成本-人工/制造费 #A品种或A工单
贷:制造费用 【包装A产生的间接费用工、费,需要分配给A品种或A工单】
因此,A即是采购件,又是制造件,但是主属性是采购件,采购件可生产。
一般情况下,确实用2个编码能解决问题,比如采购件A,制造件Aa,这样Aa就可下工单领料,核算制造成本了。
一般主属性为采购件,但是会存在部分需要包装后再销售的情况,确实要核算料、工、费,建议还是分2个料号比较好,当然如果卖A不是主营收入,为何非要计较这些工、费呢?把包装加工过程产生的人工工资当作销售或管理费用处理岂不是更好,一定要作为制造费用或成本,然后再转化为存货,在转化为主营业务成本么?
不如直接销售A,从原材料仓库出库,如果要包装,直接领用包装材料进销售费用而不进制造费用。
楼主,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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