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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采购期间>>关闭库存期间>>关闭应付期间>>关闭资产期间>>关闭应收期间>>关闭总账期间”
对此我写一点自己的看法:
1 采购期间并不是要先关闭,很多企业下月的时候才开始补录上月的采购单,只要库存的接受期间为下月就不会对总帐产生影响,所以采购期间关闭时间无所谓。
2 资产期间,资产模块相对比较独立,前面与AP关联(在前面是PO),后面是GL。但它的期间关闭日期不一定要在AP之后,因为影响AP期间关闭的因素还有普通的发票业务,与资产并无关系。所以只要保证上月的资产业务已完结,在Gl关闭 前的任意时间均可。
一点小意见,还请大家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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